活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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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原“江西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技能提升活动”)以“实践、探索、创新”为活动主题。坚持把立德树人和“五育”并举贯彻落实到活动内容中,引导师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助力信息素养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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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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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创作、程序设计、创客、人工智能、机器人五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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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创作项目是使用计算机,设计、制作完成数字化创意作品。


(一) 项目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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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格中打“●”或“▲”代表该组别设置对应项目。

      2.表格中打“●”为全国和省级活动项目,“▲”为省级活动项目。


(二)作品形态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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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品评比

1.评比办法

(1)设区市评比。全省参评作品按11 个设区市进行评比,各省直管县(市)、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上报的作品纳入所在设区市,市级评比工作由各设区市负责组织和安排。

(2)省级评比。各设区市推荐作品参加全省评比,经省级评比确定作品省级获奖等级,颁发获奖证书。

(3)3D 创意设计项目将采用作品评选结合现场展评活动的方式进行。作品评选从各地推荐作品中评选出入围获奖和参加现场展评活动作品。现场展评活动是否开展视疫情情况、各地推荐上报作品数量和质量而定,时间、地点及其他参评要求将另行下文。


2.作品报送

(1)每件作品均由学生或指导教师通过个人账号在江西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活动栏目(act.jxeduyun.com)“第二十届江西省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上报。上报的同时其作品即通过网站栏目进行公示,省级作品上传及公示截止日为2021 年4月20日。每件作品小学、初中组限报1-2名作者,高中组限报1名作者。每名学生限报1件作品,每件作品限由1名指导教师指导完成。

(2)以设区市为单位进行作品推荐。每个设区市限额推荐120 件(不包含微视频(网络素养专项)、电脑动画(3D 动画专项)和3D 创意设计),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各40 件,其中电脑动画(3D 动画专项)和3D 创意设计不限名额。依据近几年各地参评作品数量情况,南昌、九江、赣州可在此限额基础上增加一倍。各设区市于2021 年4 月30 日前确定推荐作品,并通过活动管理平台上报,数字创作项目推荐作品名单和组织工作情况小结(1000 字以内)以邮件形式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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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客项目是参与者在电脑辅助下进行设计和创作,制作出体现创客文化和多学科综合应用的作品,并进行交流展示。作品创作着重体现创新意识。


(一)项目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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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中打“●”代表该组别设置对应项目。


项目旨在锻炼学生观察生活和问题解决的能力,突出创新、创意和动手实践,不鼓励依赖高端器材或堆积器材数量。通过合理的结构设计、科学的元器件使用、恰当的技术运用、有效的功能实现,完成作品创作,如趣味电子装置、互动多媒体、智能机器等。


(二)评比办法

1.设区市推荐。全省参评作品按11 个设区市进行评比,各省直管县(市)、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上报的作品纳入所在设区市,市级评比工作由各设区市负责组织和安排。各地市活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进行推荐。

2.省级评比。采用作品评选结合现场展评活动的方式进行。各设区市推荐作品参加全省评比,经省级评比确定作品省级获奖等级,颁发获奖证书。


(三)作品报送

1.每件作品均由学生或指导教师通过个人账号在江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活动栏目(act.jxeduyun.com)“第二十届江西省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作品报送入口”上报。上报的同时其作品即通过网站栏目进行公示,作品上传及公示截止日为2021 年4月20日。报名时需提交作品介绍,包括:演示视频(视频格式为MP4,建议不超过5 分钟)、制作说明文档(包含至少5 个步骤的作品制作过程,每个步骤包括至少1 张图片和简要文字说明)、硬件器材清单、软件源代码、源文件等。全部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100MB。小学、初中组每件作品限报1-2 名作者,高中组(含中职)限报1 名作者。每名学生限报1 件作品,每件作品限由1 名指导教师指导完成。


2.各设区市于2021 年4 月30 日前通过活动管理平台将符合形态界定的作品不限名额推荐上报。开展了现场选拔活动的需提交市级活动组织方案、活动情况小结及部分活动照片,以及市级活动的创客器材使用情况说明。


3.作品评选从各地推荐上报作品中评选出获奖作品和入围参加现场展评活动作品。现场展评活动是否开展视疫情情况、各地推荐上报作品数量和质量而定,时间、地点及其他参评要求将另行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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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创作和创客项目如有以下情况,取消该作品参与或获奖资格,情节严重者取消学生和指导教师1-3 年的参与资格,并通报相关市级教育部门及所在学校。

1.作品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科学常识性错误。

2.作品中非原创素材及内容过多,且未注明具体来源和出处。

3.存在指导教师代替学生完成作品制作的情况。

4.作品不符合作品形态界定相关要求。

5.其它弄虚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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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个人荣誉奖项

按学段组别和项目类别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队伍)数占推荐上报省级评选作品(队伍)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0%、20%、30%。为体现获奖作品(队伍)的水平,各奖项可空缺、可并列,作品(队伍)获奖等级、并列情况和数量,由活动组委会依据参评作品(队伍)数量、专家评审意见和现场展评情况做出最终确定。为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二)集体荣誉奖项

1.数字创作和创客项目最佳组织奖评选原则:

设设区市电教馆最佳组织奖5个。按以下3个指标记分之和由小到大排序确定最佳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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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地中小学校数与中小学生数均以《江西省教育统计手册》的数据为准。

3.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材料的各组织单位将取消最佳组织奖评选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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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电化教育馆的活动要求,我省参加第二十二届全国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推荐作品及推荐队伍将在本届全省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中各地推荐的作品及参赛队中产生,具体办法是:由活动组委会聘请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对11 个设区市推荐的作品进行评审,确定报送全国活动的作品。创客项目由活动组委会依据作品评选和现场展评情况进行选拔,确定报送全国活动的资格人选。若现场评分一样,将参考网上上交作品评分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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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志强

电话:0791—88510836

电子邮箱:caigenwzq@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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